2017年7月1日起,中医药法施行。5年来,该法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发现,中医药法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修订完善。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了关于修订中医药法的议案。议案认为,应修订中医药法,以法律手段保障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推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议案认为,现行中医药法存在多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作为统领修订中医药法的原则;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机构,设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机构;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临床疗效评价体系;鼓励加强中医传统理论研究,把握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确保中医药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发展;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保障传统中医药事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纯正的中医药医疗体系,鼓励支持普及基层的中医药健康医疗服务网点建设;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