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8月25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处:
同哈公路与北纺巷交叉口
二、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中华路(光华街-建华街)传染病医院
鹤大公路54公里230米(莲江壹号)
三、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3处:
龙基嘉苑无名巷(西林路-青云胡同)
同哈公路354公里875米-355公里105米(敖其水寨)
同哈公路379公里710米-980米(花海)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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