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4年2月6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及恢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3处:
1、胜利西路(红旗街-新发街)昌隆世家南门
2、胜利西路(新发街-万新街)高铁桥下
3、友谊路(万象街-红旗街)郊区政府门前
4、西林路(通江街-德祥街)
5、西林路(长青街-文久街)
6、林海路(中山街-安庆街)
7、通江街(西林路-长安路)老大润发
8、松建街(滨江路-松林路)
9、永顺胡同(顺和街-师范巷)
10、百隆北胡同(百隆东无名巷-安庆街)
11、百隆南胡同(安庆街-百隆东无名巷)
12、新谊胡同(德祥街-通江街)
13、百隆市场西 网状线
二、新增及恢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4处:
1、鹤大公路44公里160米(新安村)
2、鹤大公路72公里324米(沃尔德)
3、鹤大公路75公里605米(平安村)
4、Y001(四大路)0公里400米(四丰乡)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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