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佳木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长安西路市交警支队406室)
(二)邮箱报送:jmsxck@163.com
联系电话:15145450776
附件:佳木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佳木斯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