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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3-03 10: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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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支持,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潜力,1日,我市举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市非公经济办主任张路做主旨发布,对《佳木斯市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中涉及的资金支持、荣誉激励措施、纾难解困及优化环境创新举措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即设立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上市,做大做强民营企业;设立荣誉墙、光荣榜,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外来投资者;强化服务,实行顶格服务制度,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民营企业审慎执法等。

在回答《三十条措施》有哪些创新时,张路介绍,我市将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成立佳木斯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合作交流等服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创意会”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家提出打造平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创意方案;实行顶格服务制度,设立“民营企业接待日”,完善市级领导包保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关键问题。

据了解,《三十条措施》适用于全市民营经济实体,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一年,经过一年实施后,根据政策效果情况再做调整。会上,市非公经济办公室、财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金融服务局结合实际,回答了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