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中共佳木斯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正式启动。经市委批准,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将于2022年3月21日开始,采取分期进驻的方式,对佳木斯经济开发区(不含主要负责人)、同江经济开发区、富锦经济开发区、桦南经济开发区、桦川经济开发区、汤原经济开发区等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党组织,开展共3个月左右的开发区建设专项巡察;对富锦市长安镇、宏胜镇、锦山镇、二龙山镇,汤原县汤原镇、鹤立镇、永发乡、香兰镇,郊区敖其镇、西格木镇等10个乡(镇)党委,开展共2个月左右的提级巡察。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范围重点是关于上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地点以各被巡察单位巡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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