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我牵着你的手一起散步
病床前,你偎依着我不离不弃……
对于老年人来说
晚年能够找到一个老伴
相濡以沫,共度余生
无疑是一件浪漫而幸福的事
这么美好的事在张阿姨看来
却是甜蜜中带着苦涩……


打发时间的杂货店
引出一段“黄昏恋”


张阿姨是海宁人,早年丧夫,独自一人抚养孩子长大,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好在儿子争气,很快成家立业,张阿姨的苦日子总算熬出了头,可以安享晚年了。
王大伯刚刚退休,原本也应该享受着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因为老伴的突然离世,终日郁郁寡欢。子女们担心父亲的身体,就商量着给父亲租一间店铺开杂货店,想着老人家有事忙起来,总不至于会继续伤心过往。

就这样,王大伯的杂货店开张了,住在附近的张阿姨渐渐成了这里的常客。一开始,两人并不熟悉,但是光顾的次数多了,王大伯对张阿姨就多了几分关注。
在几次闲聊后,王大伯已经把张阿姨的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也渐渐被对方的温柔与坚强所吸引。可是,有了好感之后,每次看到张阿姨,王大伯反而不敢多说话,更不用说“表白”了,就怕别人说闲话。
“我们都这把年纪了,再像年轻人一样谈恋爱,别人会觉得我老不正经,还会牵累她的名声……” 对于这段“暗恋”,王大伯有着说不出的苦涩。
2009年的夏天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成全了王大伯的感情
这天,雨来得又大又急,毫无准备的路人只好到处找地方躲雨,张阿姨刚好跑到了王大伯的杂货店里。大雨下了两个多小时,店里就只有王大伯和张阿姨,两人就从这场大雨聊开了,渐渐聊到了各自的生活。得知张阿姨多年来孤苦一身时,王大伯一阵心疼,情不自禁地上前一诉衷肠。
也许是孤单太久,张阿姨也期望能遇到一个可以陪她走完余生的人,于是很快接受了王大伯的感情。两人在一起后,有时手牵手在夕阳下散散步,有时呆在家里一起做顿饭,有时也会各忙各的……虽然没有年轻人的激情,但也有着平平淡淡的幸福感。

相处越久,感情越深。
两人决定向家人宣布这个好消息
然而,这件喜事却遭到了
双方子女的强烈反对


老伴离世子女“断供”
这个“后妈”谁来赡养?



几次沟通无果后,王大伯不顾子女的反对,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张阿姨登记结婚,并且住在了一起。
婚后生活,磕磕碰碰在所难免。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两人的记性越来越差,常常忘记东西放哪里了,免不了又是一番埋怨;张阿姨爱唠叨的毛病,也时常让王大伯听得厌烦,这样的生活虽不圆满,但两位老人觉得很幸福。
唯一遗憾的就是子女的不理解。因为当年的坚决,双方与子女们的关系闹得非常僵,这些年几乎都断了联系。
2014年,已经年过七旬的王大伯突发心梗住院。这一次意外,王大伯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所有的起居生活都要张阿姨一人打理。不过,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张阿姨退缩,反而是更加细心地照顾王大伯的身体。
然而,自从王大伯身体变差后,张阿姨无暇顾及其他,只好关了原本的杂货店。高昂的医疗费对于只能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人来说着实不轻松。

其间,王大伯也曾打电话向几个儿女求助,但是儿女们出于当初反对的缘故,都不愿来照顾父亲,只是给了些生活费用就不了了之。
看着辛苦的老伴以及不孝顺的子女,王大伯深感内疚,张阿姨却说:“再苦再难我也不怕,我们要在一起,一直到死。”
又过了一年,王大伯的病情愈发严重了,最终不治身亡。处理了王大伯的后事,王大伯的儿女们也彻底断了生活费的接济,这让张阿姨原本就清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张阿姨只好来到村委会请求帮助。
法理情兼顾化矛盾
再婚老人安享晚年
听了张阿姨的诉说后
村里的人民调解员袁建峰
决定先找老人的子女们聊一聊
这次调解并不顺利。王大伯的子女们态度非常坚决,“她不是我们的娘,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就这样,几个继子女始终不愿出面接受调解。
原来,王大伯与张阿姨结婚时,王大伯的几个子女早已成家立业,张阿姨与继子女之间并没有产生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因此从法律层面上,继子女对张阿姨也不存在赡养的义务。
而张阿姨的儿子则认为,自己的母亲既然已经嫁过去,这么多年为对方的家庭付出这么多,如今理应由对方子女赡养。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因为子女们固执己见,不接受调解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2018年清明期间,张阿姨去祭奠老伴王大伯,与王大伯的子女们不期而遇。听说此事后,调解员赶紧抓住机会,将双方约到了一起。

不管你们情感上承不承认,法律上她确实和你们的亲爹成过亲,是你们的家人。

张阿姨这么多年尽心照顾王大伯,也是在代替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今生活陷入困境,作为子女岂有不伸手的道理?
调解员的言语中至情至理,王大伯的子女无言以对。最后,小儿子提出意见,愿意出一笔补偿金给张阿姨,对她多年的付出表示感谢,这个意见很快也得到了其他子女的认同!
而对于张阿姨的儿子,调解员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论老人再婚与否,子女都要尽赡养义务。一番教育之后,张阿姨的儿子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当即表示愿意将母亲接回自己家照顾,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

当天下午,当子女们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的时候,这场拖了两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话。如今,张阿姨已经和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安享晚年。

律师有话说
浙江苏杭律师事务所宋慧琴律师认为,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产生,基于是否产生抚养教育关系。
在本案中,张阿姨与王大伯结婚时,双方的儿女均已成年,他们与对方的儿女之间没有产生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但从情感上来说,调解员的处理方式也不失人情味。
子女应该理解父母的晚年幸福高于一切,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年轻人谈恋爱让人觉得美好,为何对象变成老年人就“另眼相对”了呢,年龄应该从来不是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