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的强大动能,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主责主业,提升服务品质,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教育整顿成效真切地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11月1日,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杨洋迎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印着“公正执法 真诚为民”八个大字。 “欠了10个月的工资终于有说法了,法院真是给咱老百姓撑腰的地方!”看着手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原告陈某不停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陈某在被告某公司担任财务岗位工作,但直到合同到期被告某公司仍拖欠陈某数月的工资未给付。案件诉至郊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杨洋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后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原告的工资,维护了原告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民事判决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法律保障,给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杨洋说:“帮助劳动者更快更好兑现劳动报酬,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是我们法官的职责所在,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才能体现司法为民的真正意义。”